蒸青煎茶--第3部分:商品茶
DB33T 469.3-2004
蒸青煎茶
第3部分:商品茶
Zhengqing fry tea
Part 3: Tea for commodity
前 言
DB33T 469-2004《蒸青煎茶》分为三个部分:
--第1部分:茶园栽培
--第2部分:鲜叶管理与加工
--第3部分:商品茶
本部分为DB33T 469-2004的第3部分。
本部分由浙江省农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杭州市余杭区特产技术推广总站、杭州市余杭区径山蒸青茶协会。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屠水根、庞英华、金启明、胡剑光、汪圣华。
蒸青煎茶
第3部分:商品茶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蒸青煎茶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标签、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部分适用于蒸青煎茶商品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5009.57 茶叶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BT 8302 茶 取样
GBT 8304 茶 水分测定
GBT 8306 茶 总灰分测定
GB 9679 茶叶卫生标准
GBT 14487 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NYT 5017 无公害食品 茶叶
SBT 10035 茶叶销售包装通用技术
SBT 10157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5)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
3 要求
3.1 品质的基本要求
3.1.1 蒸青煎茶品质应具有条索紧直,香清味醇,干茶色泽绿,汤色绿,叶底绿的基本特征。
3.1.2 品质应正常,无劣变、无其它异味。
3.1.3 茶叶应洁净,不含非茶类杂物,不着色,不添加任何香味物质。
3.1.4 各级茶叶品质必须符合蒸青煎茶标准样的实物样茶。
3.2 分级
蒸青煎茶按质量分为EEE级、EE级、E级、S级、一级~五级,共计九个级,每个级有一个实物样为各级最低界限,实物样三年更换一次。
3.3 感官要求
感官要求见表1。
表1 蒸青煎茶感官品质特征表
级别 外 形 内 质
条索 色泽 嫩度 净度 香气 滋味 汤色 叶底
EEE 细紧挺削 绿乌润 嫩芽多 匀净 嫩香持久 浓醇鲜 嫩绿清澈明亮 嫩绿明亮匀净
EE 细紧挺直 较绿乌润 嫩芽多 尚匀净 清香持久 鲜爽 尚嫩绿清澈明亮 嫩绿明亮
E 紧直 尚绿乌润 嫩芽尚多 稍有嫩茎 清香 尚鲜爽 黄绿明亮 尚嫩绿明亮
S 尚紧直 尚绿 稍有嫩芽 略有嫩茎 尚清香 鲜醇 绿尚亮 尚嫩绿明亮
1 扁直 绿尚润 有嫩叶 有嫩茎片 纯正 醇和 绿尚明 绿尚明
2 尚扁直 绿 稍有嫩叶 稍有嫩梗片 尚纯 平和 绿 绿欠明
3 稍粗松 绿稍枯 稍有老叶 有梗朴片 尚纯 尚平和 绿欠明 尚绿带黄
4 稍粗松 枯 有老叶 有老梗朴片 稍粗 稍粗味 绿稍暗 粗老
5 较粗松 枯暗 老叶较多 老梗朴片较多 有粗气 稍淡 绿稍暗带黄 粗老稍暗
3.4 理化指标
3.4.1 水分含量≤7.0%。
3.4.2 总灰分含量≤6.5%。
3.5 卫生指标
按NYT 5017执行。
3.6 净重允差
按国家技术监督局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令执行。
4 试验方法
4.1 审评要求
4.1.1 茶叶等级品质的评定,以感官审评为主,对照标准实物样品质水平。
4.1.2 采用干湿兼评,外形内质并重的评茶方法。
4.1.3 感官品质评定采用五档制:即高、稍高、相当、稍低、低,内外八项因子逐项进行评定。
4.1.4 感官审评的设备,用具,按SBT 10157执行。
4.2 审评方法
4.2.1 审评程序按GBT 8302执行。
4.2.2 外形:双手端平茶盘,自左至右或自右至左摇转,使茶叶均匀运转,然后收集于盘中央,察看面张茶,再簸开,分别检验嫩度、条索、色泽、净度,必要时于嗅香气和辨别异杂气味。内质:准确称取有代表性的试样4g,倒入评茶碗中,泡茶水量200ml,3分钟后,用网匙捞起茶叶嗅香气,然后,看汤色,尝滋味,检验叶底。
4.2.3 审评术语按GBT 14487执行。
4.3 理化检验方法
按NYT 5017执行。
5 检验规则
检验规则按NYT 5017执行。
5.1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按NYT 5017执行。
5.2 型式检验
型式检验NYT 5017执行。
5.3 判定规则
5.3.1 感官品质检验的结果判断。
5.3.1.1 八项品质因子评定二个稍低,即相当于一个低,评定两个稍高,即相当于一个高。
5.3.1.2 八项因子评定两项因子稍低或一项因子低,其他因子相当,即为品质偏低。评定两项因子稍高或一项因子高,其他因子相当,即为品质偏高。
5.3.1.3 八项因子项目之间有稍高、稍低或高低不能抵补,如有三项因子稍低或一项因子低,另一项因子稍低,即作不合格处理。干茶色泽变、汤色变作不合格产品处理。
5.3.2 理化指标判定按NYT 5017执行。
5.4 仲裁
对检验结果有争议时,可通过协商解决或商请国家法定仲裁机构仲裁。
6 标志、标签、包装
6.1 标志、标签、包装
产品包装的标志、标签按GB 7718规定执行,外包装标志要符合GB 191的规定。
6.2 产品出厂顺序
产品出厂均应按顺序编制唛号,加注生产日期、批次、净含量。
6.3 标志
标志要求醒目,整齐、清晰、持久。
6.4 包装
包装符合牢固、整洁、防潮、美观的要求,外包装用纸板箱,内包装用铝箔袋,或用编织袋,内衬塑料袋。接触茶叶的包装材料,必须符合食品卫生要求。
7 运输、贮存
7.1 运输
产品运输工具必须清洁卫生,干燥无异味,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物品混装、混运,运输时必须稳固、防雨、防潮、防暴晒,装卸时轻卸、轻放、防止碰撞。
7.2 贮存
贮存茶叶的仓库或冷库必须清洁、防潮、无异味,并保持通风干燥,无直射光,冷藏温度5℃为适宜,库存产品的堆放应整齐有序,并不得与有毒、有害、有异味、易污染的物品混放。
标准号:DB33T 469.3-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