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洱茶国标的分析
普洱茶为云南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工艺及产品特征具有特殊性。GB/T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于2008年12月1日实施,它对普洱茶产品的生产、监督检测进一步作出了规范。
最早的普洱茶产品地方标准DB/T103-2003《普洱茶》出台于2003年。随后几年,由于普洱茶在国内、国际市场持续升温,普洱茶产区迅速扩大,该地方标准已不适应普洱茶产业发展的需要。因此,2006年对该标准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普洱茶地方标准DB 53/103-2006《普洱茶》代替原标准。同时,还配套制定出台了DB 53/T171-2006 《普洱茶产地环境条件》、DB53/T172-2006《普洱茶生产技术规程》、 DB53/T173-2006《普洱茶加工技术规程》3个地方标准。
GB/T22111-2008是在2006年出台的4个地方标准的基础上修改后,按地理标志产品国家标准的要求制定的。
主要指标分析
普洱茶为地理标志产品,所以标准规定只有在地理标志范围内,原料为云南大叶种晒青茶、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的、具有普洱茶品质特征的茶叶产品才能称为普洱茶。
从产品种类上说,普洱茶分为普洱茶、普洱茶紧压茶、普洱茶紧压茶。普洱茶类型中外形是散茶的均是普洱茶,根据用不同级别的鲜叶加工成不同级别的晒青茶原料,再经过后发酵等加工工艺而制成了共11个等级的产品。
普洱茶产品形成过程中,后发酵是一关键环节。后发酵包括快速后发酵和缓慢后发酵两种状况。快速后发酵是云南大叶种晒青散茶在普洱茶产地特有的环境条件下,通过人工控制温湿度,促进微生物、湿热作用、氧化及酶促反应等综合作用,使其内含物质发生一系列转化,在较短时间内形成普洱茶独有品质特征的过程;缓慢后发酵是普洱茶在一定温湿度的环境条件下,经过微生物、湿热作用、酶促反应及氧化等综合作用自然缓慢发酵,在较长时间内形成普洱茶独有品质特征的过程。
标准中对普洱茶紧压茶、普洱茶紧压茶、普洱茶散茶的理化指标的规定是不同的, 如茶多酚一项,普洱茶紧压茶要求≥28.0%,而普洱茶紧压茶、普洱茶散茶则≤15.0%。水浸出物一项普洱茶紧压茶要求≥35.0%,而普洱茶紧压茶、普洱茶散茶则要求≥28.0%。
由此可知,普洱茶与普洱茶由于加工工艺的差异,内在理化成分已发生很大的变化,特别是从到,茶叶中茶多酚含量已大大减少,标准要求也是不同的。
标准对晒青茶(原料茶)及普洱茶、普洱茶(熟茶、生茶)紧压茶的安全性指标作了统一规定。有对重金属铅、元素稀土指标的限量;有对农残:氯菊酯、联苯菊酯、乐果、敌敌畏、六六六等13项指标的限量;有对微生物大肠菌群指标的限量,而且对致病菌要求不得检出;其他安全性指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此外,普洱茶与普洱茶在生产加工过程中,由于各自的加工工艺不同,使得产品的感官品质、理化指标等方面存在着差异。因此,在对流通领域的普洱茶产品(特别是已存放多年)的质量判定时,按标准中对普洱茶所规定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作为依据是不适合的。这也对普洱茶产品的检验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名称标注有待规范
现在我们看到的普洱茶产品名目繁多,如茶马古道七子饼茶、印象云南七子饼茶、女儿红砖茶、金色大道沱茶等,不下上百种。面对这么多名称的普洱茶,人们困惑了,什么样的茶才叫普洱茶?
根据标准规定,只有以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的云南大叶种晒青茶为原料,并在地理标志保护范围内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制成,具有独特品质特征的茶叶才能称之为普洱茶。
所以,笔者认为,普洱茶是一种食品,不是藏品,普洱茶产品的名称标注要规范。在《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中,把普洱茶分为普洱茶、普洱茶两大类型;在普洱茶这一类型中,按外形区分有普洱茶散茶、普洱茶紧压茶两种;另一类型只有普洱茶紧压茶一种。因此,在洱茶产品包装上应醍目地标注:普洱茶、普洱茶七子饼茶、普洱茶沱茶等这样的名称。至于其他的一些称谓只能作为包装上对产品特色、文化内函等的一种介绍。
普洱茶是晒青毛茶经过后发酵加工而成的,茶叶中的茶多酚等成分在高温高湿的环境中,进行了缓慢、复杂的变化,形成了普洱茶独特的色、香、味,达到外形色泽褐红或带灰白、汤色红浓、陈香独特、滋味醇和、爽滑的品质要求,具有越来越陈香的品质特点。在后发酵过程中,茶鲜叶中的许多成分被氧化、分解。因此,其中茶多酚、茶氨酸以及维生素等已被认定的茶叶中的主要功效成分的含量很低,但普洱茶的降血脂、降胆固醇、抑制动脉硬化、减肥健美的功效却已得到权威部门和专家的认同。这是普洱茶的精华所在,也是普洱茶的灵魂,现在我们要加强对普洱茶功效的研究,但也不能忘了对普洱茶传统加工工艺的开发。对形成普洱茶独特品质特征的传统加工工艺,我们可以进行改进,但它本质的、独特的部分是不应该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