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香楼

鹤峰县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成效显著

发表于:2024-12-24 作者:茶香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2月24日,图为:湖北省绿办副主任杜巍在鹤峰县委副书记张涛的陪同下到湖北省鑫农茶业有限公司木耳山基地考察。8月18-19日,以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杜巍为组长的专家组,受省农业厅的委托对鹤峰县省级绿色食品


图为:湖北省绿办副主任杜巍在鹤峰县委副书记张涛的陪同下到湖北省鑫农茶业有限公司木耳山基地考察。

8月18-19日,以湖北省绿色食品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杜巍为组长的专家组,受省农业厅的委托对鹤峰县省级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县委副书记张涛等领导陪同调研组对创建示范区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调研。

调研组首先听取了鹤峰县农业局局长彭远明"创建湖北省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工作汇报",随后到中营乡茶园村,白鹿村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和鹤峰县翠泉茶业有限公司、湖北鑫农茶业有限公司和鹤峰县龙福茶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实地检查和调研,在示范区基地调研组领导、专家就茶园管理、农业投入品使用等情况向基地农户进行了详细询问。检查和调研结束后。调研组按照湖北省农业厅建设省级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标准进行了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为,该示范区符合湖北省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标准。

鹤峰县于2009年3月申请创建全省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2009年5月正式被省农业厅批准为第一批全省12个绿色食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创建县之一,成为了湖北省首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茶叶)标准化生产基地创建单位。

创建三年来,鹤峰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创建工作要求,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强化管理,有序地组织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高。通过建立健全示范区基地农业投入品管理、监督管理体系,推广应用绿色食品茶叶生产技术,茶叶品质和质量得到大幅度提升。经农业部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测试,鹤峰茶叶各项指标均符合绿色食品标准。二是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通过创建工作,全县绿色食品认证实现了新的突破,鹤峰县翠泉茶业有限公司认证"翠泉"牌绿色食品茶叶100吨;鹤峰县骑龙茶业有限公司认证"骑龙"牌绿色食品茶叶250吨;鹤峰县金阳特色农产品有限公司认证绿色食品茶叶2个品种,产量120吨;鹤峰县龙福茶业有限公司认证"山博士"牌绿色食品茶叶100吨;湖北长友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认证绿色食品茶叶100吨,延长了茶叶产业化链条,提升了鹤峰茶叶产业化经营水平。目前,"翠泉"牌茶叶先后荣获了"湖北名牌"、"湖北省著名商标"和湖北省十大名茶等称号;"骑龙"牌绿色食品茶叶荣获了"湖北省著名商标","山博士"牌绿色食品茶叶荣获了中茶杯特等奖。鹤峰茶叶产品远销广东、四川、湖南、湖北等全国20多个大中城市,产品供不应求。三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显著。全县通过推广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技术,产量和品质显著提高。2009年示范区茶叶平均亩产215公斤,总产5375吨,总产值4360万元、农民获得现金收入3750万元;2010年示范区茶叶平均亩产219公斤,总产5475吨,总产值4654万元,农民获得现金收入3810万元;2011年示范区茶叶平均亩产223公斤,总产5575吨,总产值4906万元,农民获得现金收入4090万元。三年年均产量219公斤,年均总产量5475吨,年均总产值4640万元,农民年均获得现金收入3883万元。三年来,通过办点示范,以点带面,强力推进我县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起到了"建设一个示范区,带活一县茶产业"的作用,全面完成了绿色食品茶叶标准化生产示范区建设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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