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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洱茶》国家标准修改意见

发表于:2024-11-13 作者:茶香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3日,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征求修改意见会议现场。1月19日讯 1月16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相关要求,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GB/T 22111-

地理标志产品《普洱茶》国家标准征求修改意见会议现场。

1月19日讯 1月16日,根据《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全国原产地域产品标准化工作组相关要求,云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召开了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征求修改意见会议,会议由国家热带农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普洱茶工作组秘书处承担单位)主持,参会的50多名代表来自于普洱茶生产经销企业、各行政管理部门、检验机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等30多家单位。

会上,参会代表结合《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五年来的使用情况,并结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对该标准的有效性、适用性进行了讨论,一致肯定了GB/T 22111-2008《地理标志产品 普洱茶》国家标准基本符合当前普洱茶的生产实际,能有效地指导企业生产,确保产品质量。标准实施五年来,对于保持普洱茶的传统工艺和质量特色、维护普洱茶的声誉、提高普洱茶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促进云南省茶叶产业发展等方面起到了非常积极的作用。同时,为适应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相关检测方法标准变化情况,对茶多酚、农残等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会议的召开,为后续的普洱茶国家标准进一步修改完善奠定了良好基础,全国茶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普洱茶工作组将按照会议精神,从检测、科研多方位入手,积极组织各方力量开展工作,为普洱茶国家标准修改完善提供科学严谨的技术支撑。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责编:丁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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