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香楼

造假种之罪

发表于:2024-11-10 作者:茶香楼
编辑最后更新 2024年11月10日,【案情】2002年5月,曾某、李某夫妇仅在辽宁某茵业公司学习一个月菌种制作技术后,即在桂林市成立珍稀真菌繁育场。2004年11月,曾某夫妇与灵川县的陈某等人签订了购买茶树菇茵种6万袋的协议,陈某等人先
【案情】2002年5月,曾某、李某夫妇仅在辽宁某茵业公司学习一个月菌种制作技术后,即在桂林市成立珍稀真菌繁育场。2004年11月,曾某夫妇与灵川县的陈某等人签订了购买茶树菇茵种6万袋的协议,陈某等人先后付给曾某39000元。2005年元月,陈某等人发现有很多茵种已起了黄霉,经繁育场工人挑选,拉走退掉2208袋霉变菌种,接着陈某又发现17742袋菌种长出的菌种不像茶树菇。曾某夫妇来查看后解释说,可能是发错货了。陈某等人要求曾某夫妇采取补救措施或退款,但遭到拒绝,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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