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叶托运被冒领,3万茶叶成泡影
合肥市民蔡先生前段时间在黄山市采购了4箱、价值约3万元的茶叶,卖方通过长途托运将茶叶运往合肥,结果等蔡先生去领取茶叶时,却发现这些茶叶被人冒领了。昨日,蔡先生致电投诉此事。
市民:
3万元茶叶被冒领
4月28日,蔡先生在黄山市采购了4箱、价值约3万元的茶叶,作为送给客户的礼物。第二天上午9点,茶叶卖家在黄山市屯溪车站办理托运,将这批茶叶通过黄山长运公司的屯溪至合肥班车运至合肥。
班车到达合肥汽车东站的时间为当天下午1:30,但由于蔡先生在单位开会无法抽身,直至下午5点他才到汽车东站去领取茶叶。可这时,行李房的工作人员告诉蔡先生,这批茶叶在当天下午2:10便已被人领走。
"汽车东站没有进行身份确认,对方只是报了收件人姓名和电话就将茶叶顺利领走了,汽车东站至少应让对方出示身份证吧。"蔡先生对于汽车东站不负责任的管理行为非常气愤,"他们在管理上的漏洞也太大了。"
站方:
工作确实有漏洞
昨天下午,记者以蔡先生同事的身份来到了合肥汽车东站。负责处理此事的邵姓站长告诉记者,汽车东站平时在发送托运的货物时,本着快捷和方便的宗旨,一般都是简单核对收件人姓名和电话号码即交货。这次发生有人冒领货物的情况,还是2005年至今的第一起。
该站长提及导致冒领的原因时,承认他们在工作中存在疏漏,并表示他们已经进行整改。"这个事件发生后,我们就要求在领取贵重物品时,一定要登记个人信息。"
由于发货方没有在托运单上声明货物价值,因此,该站长告诉记者,"即便错误完全在站方,根据托运约定,蔡先生只能获得一件货物200元的赔偿。如果我们协商无果,建议他走司法途径。"
律师:
站方有明显过失
安徽首安律师事务所刘海军律师分析了上述事件,他认为汽车东站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没有尽到核对身份信息的责任。虽然托运单上规定着托运约定,本着公平公正原则,蔡先生可以申请更变和撤销本次事件中的格式条款,并对自己损失货物的价值以及被冒领的事实进行举证。
刘律师提醒市民,在托运金额过大的货物时,一定要在托运单上备注品名、包装、等级、金额等,有必要的可以进行保价,花点小钱买个安心。